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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4.18”洪涝灾情核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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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气情况

受高空槽、低层切变和西南急流共同影响,17日夜间到18日我市经历了一次对流性降雨天气过程,全市有大到暴雨,局地有大暴雨,并伴有强雷电。1720时~1908时过程面上平均雨量4060毫米,局部雨量80120毫米,个别点12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降雨量4060毫米。其中17日夜间强对流位于我市西部。

二、灾情情况

此次天气过程造成我市万载县、上高县、宜丰县、铜鼓县、高安市共45个乡镇(街道)发生洪涝灾害,导致部分农作物受灾,部分居民房屋受损,部分基础设施损坏。据统计,截止42117时,此次灾害共造成我市14256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63人,需紧急生活救助45人,需过渡期生活救助1人;农作物受灾面积1688.7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79.35公顷,农作物绝收面积0.8公顷;倒塌房屋23间,一般损坏房屋2225间;直接经济损失1489.85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92.9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857.15万元,基础设施损失537.8万元,其它损失2万元。

三、应对措施情况

采取的救灾工作措施:灾情发生后,受灾当地应急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同志第一时间前往受灾地点查看灾情情况并及时抢险救灾,同时组织受灾群众进行自救。本次灾害过程期间受灾当地、乡镇(街道)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通信工具24小时保持在线。

近期天气好转,此次灾害过程已结束。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3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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