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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7.15”干旱灾情核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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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气情况

79日以来,我市降雨持续偏少,晴热高温持续偏强,均创造历史同期记录,导致气象干旱快速发展,特旱范围大,持续时间长。与历史大旱年同期相比,今年极端性更加明显,全市35℃以上晴热高温从79日开始,37度以上从715日开始,823日达到最强,7个站点超 40℃,最高为高安41.1℃。全市超过35℃平均日数为56天,其中宜丰63天最多,最长持续天数为丰城41天,超过37℃平均日数为33天,其中高安为42天最多,持续天数最长为23天,相关统计数据均突破历史极值。

二、灾情情况

7月开始的高温干旱天气造成我市袁州区、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上高县、宜丰县、万载县、奉新县、靖安县、铜鼓县、经开区、明月山共187个乡镇(街道)受灾。截止2022112918时,此次灾害共造成我市593780人受灾,因旱需生活救助26992人,其中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3209人;受旱面积84969公顷,农作物受灾面积81331.52公顷,其中成灾面积30622.28公顷,绝收面积4727.97公顷;直接经济损失68693.23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68693.23万元。

三、会商研判情况

市减灾办多次会同相关涉灾单位召开干旱灾害形势会商会。通过会商,加强部门联动及共享灾情信息。旱情期间,市县两级减灾委员会分别加强调度、加强会商研判,统一涉灾成员单位的共性灾情数据,并组织联合工作组下乡查灾核灾,确保了灾情数据准确、全面、客观。

四、应对措施情况

我市每日调度各地旱情发展和抗旱投入情况并上报,要求各地精准掌握旱情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干旱灾情,尽量减少旱灾造成的损失,确保群众生产生活用水。我市于82417时起启动抗旱四级应急响应,于112211时起结束抗旱四级应急响应,同时印发《关于结束抗旱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宜汛电〔202212号)。本次旱情期间,各地各部门竭力做好城乡供水保障, 全力做好抗旱工作。组织人力物力投入抗旱救灾工作,采取送水、打井、人工增雨等方式为受灾群众提供生活用水。据统计,全市累计开展人工增雨作业242次、投入抗旱资金29854.94万元、抗旱人数117.47万人、抗旱机电井1.97万眼、机动抗旱设备4.66万台。

五、取得的成效

本次旱情期间,全市累计调动应急、消防等部门出动送水车4598辆次,累计送水22800吨,减少农业因旱经济作物损失4.99亿元,减少粮食损失9.05亿元。

由于近期天气好转,降雨量增加,我市各地旱情已解除,此次灾害过程已结束。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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