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6月6日,我市部分地区遭受暴雨,造成我市宜丰县、铜鼓县、万载县、樟树市、丰城市、高安市、靖安县、上高县、奉新县、袁州区共125个乡镇(街道)发生洪涝灾害,导致部分种植的早稻受灾,部分基础设施受损。截止6月16日21时,据统计,全市198904人受灾,紧急避险转移人口2066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8289人,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1215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4424.66公顷,其中成灾面积6163.08公顷,绝收面积663.53公顷;倒塌房屋13户35间,严重损坏房屋23户40间,一般损坏房屋间数445户697间;直接经济损失35302.23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4379.98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15747.37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2351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2061.48万元,公共服务损失738.4万元,其他损失24万元。
采取的救灾工作措施:灾情发生后,宜春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带队到一线视察指导救灾工作,并及时召开防汛会商调度会议。市县两级应急局及其他涉灾部门的同志第一时间前往受灾地点查看灾情情况并及时抢险救灾,及时发放了救灾物资,同时组织受灾群众进行自救。
宜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6月3日10时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于6月6日9时结束防汛IV级应急响应。
此次灾害过程已结束。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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