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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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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引导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将于2023131日前在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http://yjglj.yichun.gov.cn/)公布。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宜阳新区宜阳大厦西座121221办公室,电话:0795-3590911,邮编:336000,电子邮箱:ycsyjgljxxb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同时按照《2022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目标任务,结合宜春市应急管理工作及关注关切,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规范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加强部门对外网站建设,稳步推进相关目标任务的完成,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分类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录、层次符合要求。通过“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全年累计共主动公开信息1241,其中工作动态774条,信息公开稿件467条,其中重大决策预公开11条,政策解读4条,预警信息43条,规划信息7条,新闻发布3条,安全生产信息141条,减灾救灾信息37条,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1028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数为1件。由于申请内容非我局可公开数据,已及时回复该申请人相关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公开平台信息管理和自查工作,根据市政府网站普查和监测通报机制,及时解决错链、失链、错敏字等问题;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与发布,做到信息发布及时权威。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一是继续抓好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应急工作的信息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提高群众知晓率。加强公共安全知识普及,提高群众生产安全水平和防灾减灾水平。进一步强化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功能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站运营维护,提质升级网站智能化功能,实现网站无障碍浏览,逐步建设智能化便利化公开网站平台三是继续抓好网站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有效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

(五)监督保障时根据人事变动及工作需要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及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配齐配强工作力量,规范信息发布程序,抓好日常工作考核,对不及时公开、不符合要求公开的内容及相关科室实行通报制度,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比如,信息收集困难,公布不够全面,内容质量不高,各科室的协调合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务公开组织方面。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压实各科室主体责任,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使信息公开成为日常工作常态,提升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政务透明度。

(二)信息公开内容质量方面。加强政务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制作、获取、保存、公开等相关流程,确保政务信息的权威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同时,在政策解读方面下功夫,紧紧围绕政策制定背景、起草过程、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创新举措和下一步工作考虑等,结合基层工作特点,积极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解读工作,助推政策文件落地生效。

(三)基层领域公开方面。学习借鉴先进地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国家级试点经验做法,切实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政务公开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定期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排查和更新,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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