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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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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应急管理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本报告将于2021131日前在“中国宜春”门户网站www.yichun.gov.cn和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yichun.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21室,邮编:336000,电话:0795-3590911,电子邮箱:ycsyjgljxxbd@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江西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2020年宜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贯彻制度,分类进行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对应该公开的信息予以分类公开,保证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目录、层次符合要求。局部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全年共累计主动公开信息1404,其中概况信息7条,工作动态1089条,重大决策预公开14条,解读回应5条行政权力运行163条规划信息3条,决策部署落实4条,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1336条。

    (二)健全制度,规范公开行为

    一是落实各项政务公开制度。细化政务公开主体、内容、程序等内容,将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实现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强媒体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媒体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有效。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对未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应当公开。二是健全政务宣传工作制度。整合局系统新闻宣传通讯员,建立政务信息员队伍,做好信息采集、信息报送和审查发布等工作,确保政务信息工作有队伍、有触角、有抓手。

    (三)及时回应,聚焦社会关切

    着力针对社会大众关切的问题,通过主动公开、“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你建言,我来办”、12345热线等方式回应并公开城市管理工作相关问题。本年度举办4场新闻发布会;受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转交案件6件;受理各类信访件5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余批次,按时办理率、办结率均为100%。同时,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认真研判处置,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重要决策意见和建议征集工作,有效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前通过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及时公开意见收集汇总情况、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等,及时将意见征集结果进行了公示,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148

16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3

120

2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9

67

行政强制

1

1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8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我局没有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在创新公开渠道和方式上有待改进;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有时未能与文件作同步解读;三是内容广泛性不够丰富,公开时效性不够高。

    2021年,我局将在政府信息公开中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加强局内部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各科室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工作,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及时更新信息,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内容实用,切实提高我局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

    2.加强学习培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加强保密和信息发布方面的专题训练,规范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行为,增强依法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公开业务能力。

    3.充分发挥现代传媒尤其是网络、手机和微信公众号平台、短信等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让更多群众了解支持应急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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