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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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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及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该项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现就我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及网站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回应解读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信息公开分类统计等情况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在将于2020131日前在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j.yichun.gov.cn/)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楼,邮编:336000,电话:0795-3590911,电子邮箱:ycsyjgljxxbd@163.com)。

一、总体情况

全年通过我局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856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各类信息996余条。按期公布年度预、决算信息,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办事服务事项,开设专栏及时公开重点领域、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全年召开了4场新闻发布会。

(一)继续完善工作机制

结合自身情况,完善工作机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突出对行政执法、公示公告栏目政府信息公开进行规范化,完善保密审查规定,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等要求,规范保密审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举办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干部能力培训提升班,提高应急管理信息公开能力,落实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流程

为确保信息公开效果,我局从建章立制和规范流程入手,明确责任,注重落实。着力健全相关配套措施,对信息公开范围、内容、形式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按照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简明清晰、方便办事的原则进行公开,确保应该公开、能够公开的事项得到公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先审后发”,遵循信息发布“谁提供谁负责”,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严格按照审批发布程序,实行流程化运作,加强保密审查,逐级审批审核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真实性。

(三)突出重点,推进工作

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重点公开为应急管理动态、政策服务等工作。一是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建立完善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本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使信息公开步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二是积极发挥办事公开效用,把信息公开与机关党建、作风整治以及廉政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在公开信息的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做到行为规范、公正透明。三是利用宜春商务公众微信号,为企业客商和百姓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在局政府网站公布驻局纪检监察组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强信息公开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市级信息公开培训,组织开展局内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强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新条例的理解和应用,提升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0

1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109

8

行政确认

105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6

76

行政强制

1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8

405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4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4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存在收集和发布信息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宣传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信息搜集。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增强信息员全面搜集、准确分类、规范填报政府信息的能力;二是加强督查力度。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和本局的有关制度措施,及时通报各科室收集、报送政府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等情况;三是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人员和各科室信息员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及时有效地收集、报送信息,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地得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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