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过去的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府办明〔2013〕6号),扎实开展工作。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本年报由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部分组成。
一、概述
(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制度。为全面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 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我局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门召开了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局长鄢礼俊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秘书科)。
(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建立了《全市安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考评暂行规定》、《全市安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暂行规定》、《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办法(试行)》、《市安监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市安监局保密管理制度》、《市安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行规定》、《宜春市安监局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七项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府厅字〔2012〕11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12〕74号)、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办字〔2012〕2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下发《宜春市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宜市安监管字〔2012〕223号)。我局主动公开2012年及2012年以前的信息共1501条,该公开的信息都已公开。公开的信息切实做到归类规范,格式填写规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没有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全部没有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未发生此类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2、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虽然本局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其他形式进行信息公开,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
3、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的实践证明,工作重点是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虽然一年来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少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和引导工作。
4、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改进措施:
1、充实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主动公开公众密切关注的政府信息并编入信息公开目录;二是推进文件报备和完善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的工作。
2、拓展公开形式。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继续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重心,要从栏目建设转变为内容建设,尽最大范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二是要继续做好政府信息目录的更新维护,为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提供便利;三是对使用频率高、公众咨询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办事程序等,编制便民问答手册,开设“网上互动平台”,建立与群众直接对话的“渠道”。
3、加大普及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力度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
4、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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