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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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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防范和有效处置森林火灾,确保元旦和春节期间全市森林防灭火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适用时间

20221231日至202312日,2023121日至27日。

二、预防措施

(一)预警监测

1.加强森林火险形势会商,密切关注森林火险预警。

2.定期查看掌上森防和国家森林草原防火网卫星热点情况。

3.对国家和省监测发现的火情热点,由当地网格内乡镇副科级以上(网格总督)干部实地核查,1.5小时内按规定程序反馈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电话:3590910)。

(二)火源管理

1.停止炼山及野外特殊用火审批,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野外用火作业。

2.网格责任人,加强野外火源巡查,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做到节假日期间不缺岗、不缺位;要深入村组和重点地段督促检查,确保源头管控到位。

3.加强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提醒监护人员负好监护责任,同时注重加强春节期间上坟祭祀等进山人员的管理。

(三)应急准备

1.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要制定元旦和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预案,充实物资,加强演练,确保扑救需要,并将《专项预案》报市防火办备案。

2.各级森林防灭火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县(市、区)分管领导、防火办主任和乡镇主要责任领导不得离开辖区,并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

3.各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全面做好应急准备,24小时待命。

4.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火情信息畅通。

三、应急处置

(一)火情调度

1.实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县(市、区)每天17:00前向市应急管理局值班室报告值班情况。

2.强化火情调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必须立即上报,严禁迟报瞒报;火灾扑救情况每两小时报告一次,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二)扑救原则

1.以专业队伍为主。森林火灾发生后必须立即调派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半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扑救,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当扑救力量不足时,应当及时向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支援。

2.靠前统一指挥。县(市、区)和乡(镇)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靠前指挥,所有扑救力量必须坚决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3.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优先保护居民点和重点目标、重要设施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火灾扑救时按照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安先规避的原则,确保扑救人员安全。

(三)扑救力量

1.优先使用当地扑救力量。以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和乡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一梯队,以本市其他县(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为第二梯队,以其他设区市专业森林消防队和省航空消防力量、驻赣森林消防大队、预备役部队等扑救力量为第三梯队。

2.市内跨区增援力量。当地扑救力量不足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根据火情判断或县(市、区)申请,调动市专业森林消防支队和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驻防我市专业队及其他县(市、区)的扑救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

3.申请跨设区市增援力量。需要从省和外市调用扑救力量(包括省航空消防飞机和驻赣森林消防大队等)时,由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申请。

(四)火场指导

1.县(市、区)指导组。对2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应派出工作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2.市指导组。对6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或者其他重要森林火灾,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将派出火场指导组,前往现场协助和指导火灾扑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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