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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安县曝光4起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时间: 2025-11-20 14:58 来源: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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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以来,靖安县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针对工贸、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执法,依法惩处并公开曝光4起违法案例。

案例一:靖安县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案

基本案情:2025年1月2日,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线索,对靖安县某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记录制度,先后8批次利用“口袋码”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共计充装15kg气瓶807个、50kg气瓶51个。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靖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气瓶安全总监、气瓶安全员等给予通报批评。

案例二: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江西某建设有限公司及公司项目经理余某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2025年3月28日,靖安县建交局对靖安县某项目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立案调查,并查明情况属实。

法律依据及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十一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2025年6月11日,靖安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对江西某有限公司作出限期改正,公司项目经理余某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靖安县某乡某山庄临时查封案件

基本案情:2025年4月30日,靖安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一处客房隔墙采用易燃泡沫(燃烧性能为B3级)夹芯彩钢板搭建。不符合《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第5.1.1条之规定:宾馆、饭店的客房及公共活动用房等墙面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

法律依据及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案例四:靖安县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重大事故隐患案

基本案情:2025年10月13日,靖安县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人员对江西某有限公司进行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在一车间铸造中频炉炉底冷却水水管漏水导致电缆沟积水的问题。

法律依据及处罚:该企业上述行为,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七条第三项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靖安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靖安县安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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