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城市
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丰城市积极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在丰城市安委会统一组织下,丰城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针对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全链条进行专项检查。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园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组织派出所、村(居、社区)等基层力量,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的要求,对可能涉及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闲置房屋、废弃厂房等重点场所展开“地毯式”排查。此次行动共排查独栋民宅、废弃厂房、废弃牛棚鸭棚、闲置房屋等场所 5609 处,出动排查人员 8869 人,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6000 余箱,查处违法储存、非法经营行为共21 起,行政拘留 21 人。
在强化执法检查的同时,丰城市还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以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各乡镇(街道)在人员密集场所、主要路口、集市、村庄等显著位置共悬挂横幅1200余条,利用“村村通”广播每日两次定时播放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广播稿,并张贴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明确奖励标准,从而激发群众参与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积极性,打非治违行动以来,共收到群众举报8起,查实5起,奖励将按照《丰城市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公告》实施。
下一步,丰城市将持续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的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加强日常巡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巩固“打非治违”成果,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稳定。
上高县
为坚决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销售等花炮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封堵不法分子非法生产销售经营渠道,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清雷”行动。
乡镇(街道)、村组等基层组织及公安派出所充分 发挥入户排查摸底的作用,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的原则,组织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同时坚持宣传为先、积极引导,通过村组“大喇叭”、短视海报条幅等载体平台,大力宣传关于“打非治违”工作的政策方针,广泛动员群众监督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出动10536人次开展重点场所及重点人员摸排,共排查临街店铺以及地下室7478处,闲置厂房2158处,出租房屋4187家,老旧房屋、养殖场等可疑场所17449处,启动卡点45个,媒体报道27次,播放宣传片717次,悬挂条幅、张贴公告26345条。
上高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市监、交通运输、供销等部门对烟花爆竹运输、经营、销售等全过程全链条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非法线索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侦办,对各零售店经营不规范行为及时指出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做到非法线索不放过一条,覆盖排查不放过一处,打击惩处不放过一人。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共查处非法经营3起,非法运输2起,非法储存2起,烟花爆竹零售店异地储存2起,共行政拘留3人,行政处罚1.34万元。
下一步,上高县应急管理局将继续联合各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开展下一轮排查工作,有效杜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事故,彻底铲除烟花爆竹非法经营土壤,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宜丰县
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保障全县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经营环境平稳有序,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宜丰县通过“四个到位”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集中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部署到位。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的部署工作,按照烟花爆竹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根据《冬春整治》和“清雷”行动文件精神,宜丰县统筹谋划,制定《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交通、市监局全面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烟花爆竹零售店,加大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
二是宣传到位。自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乡镇(场)在主干路口、行政区域交界处树立醒目的奖励举报宣传牌,广泛动员村干部向群众发放烟花爆竹奖励举报宣传单,普及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鼓励群众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并将最高奖励标准由3万元提高至10万元,营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人人喊打”的良好氛围。自1月6日以来,全县发放宣传单37500份,树立固定宣传牌62块,悬挂宣传横幅348条,张贴奖励举报公告11070张。
三是摸排到位。乡镇(场)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要求进行全覆盖、拉网式大排查,紧盯重点地区赴宜可疑车辆、可疑人员,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尤其注意对小作坊、小生产企业的排查,警惕非法生产躲在“合法”厂区内,切实将非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是责任落实到位。宜丰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交通、市监局在毗邻他县的入宜主要路口开展每周一次“零点行动”,严查过往的厢式货车、面包车、依维柯等车辆,严防其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化工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及时发现和查获烟花爆竹违法犯罪可疑人员、线索,切断非法生产、运输等链条。截至目前,宜丰县查处非法经营、储存以及超量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共9起,收缴烟花爆竹435件(箱),罚款1.7万元,行政拘留5人。
下一步,宜丰县将按照《全县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方案》要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来源:丰城市应急管理局;上高县应急管理局 丁文博、敖卫民;宜丰县应急管理局 施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