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期间相关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经2021年5月24日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选派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小珍同志为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临时法人;
选派市应急管理原安全生产执法支队负责人付嘉仁同志为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临时法人。
宜春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和宜春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正式法人,待事业单位全部改革到位后再行确定。
中共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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