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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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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应急管理厅的有力指导下,在各地应急管理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安全防范工作职责,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御各项工作,有力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平稳。全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5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19.35%、7.69%;工矿商贸事故16起、死亡15人,同比分别下降5.88%、31.82%;有力应对暴雨、洪涝、风雹、低温冷冻、地质等71次自然灾害过程,累计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57人,紧急生活救助3871人,全市因灾造成农作物受灾面积、重损及倒塌房屋、直接经济损失连续三年实现“三下降”。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始终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我市坚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号令,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部署,宜春就第一时间抓落实、见行动,积极统筹发展与安全两件大事。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第一时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北京长丰医院火灾事故、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山西吕梁市永聚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贯彻落实意见,进一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今年以来,市委常委会12次、市政府常务会16次、市安委会15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定期听取专项整治2023行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多次深入基层一线调研督导专项整治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市领导齐心协力、履职尽责、以上率下,带领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作为、攻坚克难。

(二)应急责任体系改革不断推进。制定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任务“两个清单”,实现了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全覆盖。出台《乡(镇、街道)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市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清单化履职实施办法,明确13个方面重点工作职责、30项具体工作事项;在全省率先出台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二十条措施,理清22类新业态新风险和职能交叉领域安全监管事权,制定了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规则;率先在全省出台加强“厂中厂”等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意见,理清明确建设工程分包施工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外委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分包、劳务派遣等单位安全管理责任;制定落实安全生产“一书两函”制度,实施应急管理工作季度考核排名通报;开展应急管理领域“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动态监测各项重点任务实施情况。我市通过种种制度措施办法,有效压实属地管理、部门安全防范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三)安全风险隐患治理不断深化紧盯重大隐患整治。扎实推进重大隐患专项整治2023行动,共排查重大隐患2536条,已整改2474条,整改率97.56 %,县级重大隐患排查数列全省第一,其中工贸领域排查重大隐患788条,居全市行业之首。特别是,我市由12位市领导牵头,对省市县督办的110条道路隐患落实包干负责,已治理103条、剩余7条正在整改中;在全省率先对瓶装液化气实施“四统一、一规范”,确保燃气“瓶”安到家到户;对樟树市危险化学品(化工)安全生产问题“开小灶”,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73条。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监管“四会一单”(执法告知会、现场启动会、总结反馈会、警示教育会和重点执法事项清单)执法模式,以《重点执法事项清单》当题库、以执法告知会作动员、现场启动会和总结反馈会做体检、警示教育会搞提升,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从严安全监管执法。创新开展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知识测试、重大隐患交叉检查和执法比武等活动,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1699次,罚款3143.76万元;公布典型案例256个,其中“一案双罚”45次,居全省前列。重拳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查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案件32起,拘留47人。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拍摄制作《坚守红线 安全发展》四部安全生产暗访曝光专题片,制作六部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向企业发放安全海报24000余份,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岗位”人员考核11195人次。强化安全督导检查。组织开展综合督查2次,共抽查了部门、企业252家次,排查整改问题隐患439条。我市在省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场终期评估获第一名,高质量完成了国务院对我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延伸巡查考核并获得考核组高度认可。

(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增强。宜丰县花桥乡森林防灭火工作“五化”试点做法,为全国乡镇基层森林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探索了“花桥经验”“宜春模式”,在全国深化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管理试点推进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并在国家《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简报》、省委深改办《江西改革动态》刊发宣传。强化“631”叫应工作机制落实,累计调度县、乡防办240余次、调度超汛限水库160余次,有效处置堤防水库险情2处,修复护岸等水毁工程1006处。制定《宜春市2023年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方案》,推进花博园熊出没项目地震GNSS观测点迁建和市地震构造环境探查项目建设。我市3个社区获评2023年第一批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铜鼓县大沩山林场“5·5”暴雨洪涝避险避灾案例获应急管理部通报表扬。全市零森林火灾记录、零卫星热点通报,市本级及10个县(市、区)和明月山全部荣获2023年省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先进单位。

(五)应急救援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我市与周边六地市建立了应急联动合作机制,与辖区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了应急救援合作协议;持续深化乡镇(街道)“八有”、行政村(社区)“六有”建设,基层应急能力得到巩固提升。今年全市修订完善应急预案42个、备案128个,扎实推动省、市试点单位应急预案简明化工作;组织开展宜春“使命·2023”地震救援实兵实装拉动、市2023年跨区域协同处置洪涝灾害和市2023年森林防灭火无脚本等应急演练活动。推进市县两级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并选定21个乡镇(街道)进行了基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工作试点。今年以来,全市专业队伍在处置洪涝灾害、森林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水域救援和山地搜救等领域共出警128次,圆满完成了各项抢险救援任务,如科学处置了2023年丰城市“5·6”清丰堤险情,成功转移受困群众220人。今年我市在2023年全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专业技能大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成为连续三届获得全省大比武团体冠军的设区市。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安全责任落实有差距。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虽实现“双下降”,但烟花爆竹、矿山领域事故“双上升”,道路运输领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2起,表明少数地方和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不够,暴露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均衡、安全监管执法不精准、特殊作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二)防基础仍薄弱市县减灾委及其七个专委会运转还不够顺畅,距离“大减灾”格局还有差距;防汛基层基础相对薄弱,乡镇人员调整变动大,防汛经验不足,隐患排查不深入;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有差距,农事违规用火、民俗违规用火等行为屡禁不止。

(三)应急保障建设存弱项。无脚本应急演练有差距,应急预案简明化试点工作和基层应急管理指挥中心建设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存在短板弱项明显、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乡镇(街道)“八有”、行政村(社区)“六有”建设不平衡,仍有个别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未通过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

三、2024年总体考虑和主要举措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采取过硬举措,紧盯实现安全生产领域“两下降、两杜绝”(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杜绝敏感时段发生事故)、森林防火“两无三不”(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火灾,重点区域不发火、敏感时段不发火、重要设施不受损)和防汛抗旱“三无一减”(无溃堤、无垮坝、无死亡、减少灾害损失)目标,奋力谱写宜春应急管理事业新篇章。

(一)要下功夫着力完备应急责任体系,在压紧责任链条上有新作为。一是修订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访谈。二是推进宜春市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二十条措施落实,督促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加强新业态新风险领域安全监管。三是完善“两委四部”及其办公室制度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统筹协调力度。四是落实《宜春市应急管理考核办法》,坚持目标、过程和结果导向,每季度制定考核清单,持续对县市区实行季度考核,对部门安全生产实施年度考核。五是出台加强工业园区安全生产监管办法,进一步压实工业园区属地、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制定宜春市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核实倒查责任实施办法,出台宜春市应急管理警示通报、表态发言和约谈办法。

(二)要下功夫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在压减事故总量上有新成效。一是有效强化安全准入,严格落实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准入标准,强化源头管控、淘汰退出小化工、小矿山。二是统筹做好全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煤矿瓦斯、水、火、顶板、爆破、机电设备和非煤矿山边坡、采矿区、尾矿库等重大风险,推进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涉及危险工艺企业运行效果全面达优,持续整治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转包分包等顽瘴痼疾,深入推进工贸企业安全设施设备专项整治、小微租赁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培育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二级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三是突出加强关键节点和重点时段安全监管,因时制宜开展多种形式明查暗访,对不放心的薄弱地区、行业部门、重点企业和环节驻点开展巡查督导。四是持续推行“四会一单”执法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准确适用《江西省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适用细则》,全面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

(三)要下功夫着力抓实防灾减灾救灾,在降低灾害损失上有新突破。一是筑牢自然灾害安全防线,完善并落实自然灾害风险形势会商制度,对台风、强降雨、强对流、低温冷冻、暴雪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防范应对措施建议;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规范炼山、除治疫木等特殊用火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风险。二是严格自然灾害灾情信息上报和核报工作,确保灾情数据真实可靠;强化对重点区域灾情报送工作的指导,深入灾害现场一线查灾核灾,指导做好灾情报送和受灾群众安置工作,精准确定救助对象,精准核定受灾品种和面积。 三是提升自然灾害应急能力,以国家增发国债为契机,积极申报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推进灾害隐患治理。同时,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地震构造环境探查、工业园区地震区评、GNSS点迁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应急避难场所规划等重点项目,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四)要下功夫着力夯实应急处突保障,在提高救援能力上有新提升。一是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按照预案编制流程,科学、合理、规范编制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无脚本应急演练,实现由被动应急向主动备战转变,切实推动应急能力建设持续走深走实。二是统筹各方应急力量,提升国家、地方、社会三方面应急救援队伍协同作战能力,进一步完善国家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地方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机制和统一调度、联分结合作战机制。三是加强全市生活类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县级储备为支撑、乡镇储备为辅助、村(社区)储备为补充的市域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网络;以国家、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工程项目为契机,全力向上争取建设资源,为市、县、乡三级专业、半专业队伍配强配精配足救援装备和物资。

(五)要下功夫着力打宜春智慧应急,在提升治理水平上有新起色。一是以宜春时代矿山为试点,推进非煤矿山信息基础设施、智能穿爆作业、无人化智能采剥作业、智能灾害预警、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等。二是部署涉粉人员3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安装安全风险监测系统,扎实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改造提升,现有35家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工艺企业在2024年6月底前全部改造到位。三是加快市本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开展各类指挥设备测试,严格验收程序,尽快完成验收并投入使用,同时督促各县市区和“三区”加快应急指挥中心建设进度,确保通信设备上下贯通、左右联通、平台畅通。

六)要下功夫着力强基固本,在夯实基层基础上有新进展。一是持续提升乡镇(街道)“八有”、村(社区)“六有”建设标准,推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高质量发展;开展“5.12”防灾减灾、“安全生产月”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二是加大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力度,定期调度对中介机构执法检查和立案处罚情况,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加强安全评价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三是推进市属安全生产考试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考务考评队伍,同时督促丰城市矿山考试基地、万载县烟花爆竹考试基地和樟树市化工考试基地加快建设步伐,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事前预防的作用。四是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拿出更加严格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政治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应急管理干部队伍。

四、有关工作建议

去年5月起,我省在相关文件中提出了安委办实体化运行这一工作任务,但是仅对推动县级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提出了要求,并没有提出具体操作办法。建议省级层面加快制定具体推动省、市、县三级安委办实体化运行的办法或意见,在应急管理部门明确具体人员编制数量,确保充分发挥各级安委办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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