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江西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第二十七条和《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第三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现将高安市相城镇洪石岭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附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
附件:
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家非煤矿山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址 |
安全生产许可证 编号 |
有效期 |
备注 |
1 |
高安市相城镇洪石岭采石场 |
高安市相城镇善坊村 |
(赣)FM安许证字[2020]C529号 |
2022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14日 |
闭矿生态复绿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