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和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应急字〔2024〕116号)文件精神,经过企业复评申请、我局审核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同意以下企业(详见附件)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现予以公告。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2024年第35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信息
序号 |
企业名称 |
初评/复评/直接定级 |
有效期限 |
1 |
万载县东泰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 |
直接定级 |
2024年10月—2027年10月 |
2 |
万载县兴欣烟花制造有限公司 |
直接定级 |
2024年11月—2027年11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