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和《江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赣应急字〔2020〕117号)有关规定,我局对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报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材料进行了审核,并组织了专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考核合格,拟将其定级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到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矿山安全监管科。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24室。
举报联系人:唐云光。
举报电话:0795-3590900。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