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关于高安市灰埠镇三鑫采石场露天开采改建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10号)依法予以撤销。
撤销矿山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批复名单
序 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负责人
|
开采 方式 |
设计批 复文号 |
设 计 批复时间 |
建 设 期 |
撤 销 原 因 |
1 |
高安市灰埠镇三鑫采石场 |
高安市灰埠镇 |
谌业勇 |
露天开采 |
宜市应急非煤项目设审〔2022〕11号 |
2022.06.28 |
6个月 |
该矿山企业资源枯竭,主动申请关闭退出。 |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