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1.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宜中央、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2.机构情况。
设有秘书科、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中心、综合协调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救灾保障和地震地质科、政策法规和调统科、规划宣教科和机关党委,共计13个科室。
3.人员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39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6名(含总工程师1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1名、应急指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
(二)当年取得的主要事业成效。
2022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呈现以下特色亮点: (一)突出创新,压实拧紧安全防范责任链,“大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层层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两个清单”,出台了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办法,率先在全省修订完善了《宜春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细化了70条具体贯彻措施;印发了《宜春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并在主流媒体发布举报奖励公告,对辖区内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奖励;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督查“十问、六查、三督”工作机制,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县级领导干部带队督查7410人次,检查企业13837家次、查处问题隐患19375条;制定《2022年度县市区政府应急管理综合考核重点工作清单》,工作落实情况每月通报各地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协管)领导;综合运用巡查督查、通报曝光、访谈约谈、综合考核等一系列举措,推动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
(二)聚焦重点,牢牢掌控安全生产基本盘,“大安全”形势总体平稳。聚焦推进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累计管控安全风险3.27万处,治理安全隐患7.07万条,挂牌督办治理重大隐患117条,142项目标清单已全部完成,推进214家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聚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各地各部门自查整改问题隐患412个;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检查企业3228家次,排查整治隐患9568条;组织开展了2轮综合督查,抽查基层政府部门97家、企业164家,整改问题隐患570条;9月中旬对6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巡查,抽查基层政府部门71家、企业42家,发现问题隐患295条;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督导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共派出督查组2913个,督查基层单位、企业场所6222个,查处问题隐患4498条。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打非治违、交叉检查和“九个一”专项整治四大行动,发现纠正违法违规行为18.55万起,其中查处盗采矿产资源和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5起、罚款113.6万元,在市主流媒体曝光负面典型案例5批次、企业81家。市安委办联合市广播电视台开展暗访督查,检查企业(单位)29家,发现问题隐患223条(其中重大隐患33条),并制作1500套《坚守红线安全发展》安全生产曝光专题片,发放至各地各部门及高危企业。
(三)突出预防,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大减灾”格局统筹有力。扎实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评估区划”攻坚战,申报减灾示范单位创建数居全省前列。在全省率先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面积与储备规模不达标问题整改任务;在全省率先完成2021-2022年度冬春救助工作,共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2170万元,惠及受灾群众24525户76855人。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全市共投入巡堤(坝)查险人员3.2万人次,调度超汛限的水库550余次,抽查强降雨落区县、乡防办640次;累计投入抗旱力量117.47万人次、资金2.99亿元、机动抗旱设备4.66万台套、机电井1.97万眼、泵站3315处、出动车辆4598辆次,送水22990吨,解决3209名群众饮水困难。推进森林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清单化履职,建立“一长一督五员”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76处,查处、制止违规用火行为20起;完成宜丰县花桥乡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国家试点工作;宜春市荣获2022年度全省森林防灭火“平安春季行动”优秀组织奖,袁州、樟树、丰城、靖安、上高、宜丰、铜鼓、万载、明月山等9个县(市、区)获得平安县。
(四)固本强基,稳稳筑牢应急管理生命线,“大应急”能力提速增效。在全市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讲大考核大实践活动,组织开展了2期应急系统能力提升研讨班。加快推进市、县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应急指挥中心)和市综合性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在全市铺开“智慧+应急”多项系统推广应用。出台《关于推进基层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208个乡镇(街道)和功能区基本实现“八有”、2656个行政村(社区)基本实现“六有”。市县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共106部,开展了17次大型应急演练活动,圆满完成江西省2022年灾害事故综合演练宜春山洪地质灾害演练任务,演练工作获得市政府和省应急厅主要领导的高度肯定。抽调6支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共100名队员,支援赣州市赣县区扑救“10·17”森林火灾,受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表扬通报。各地均成立了规模30人左右的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开展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强化应急队伍临战动员和抢险准备,市县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先后参与冰冻雨雪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难险重任务200余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 个,包括:宜春市应急管理。
本部门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 150人,其中在职人员 87 人,离休人员 1 人,退休人员 32 人;年末其他人员 30 人;年末学生人数 0 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收入总计8195.5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04.00万元,较2021年增加1217.02万元,增长17.44%;本年收入合计7095.16万元,较2021年增加1232.46万元,增长21.02 %,主要原因是:追加九岭山森林防灭火项目及购买政应急储备物资项目。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7095.1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支出总计8195.5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8195.56万元,较2021年增加1217.02万元,增长17.44%,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项目追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11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以支定收。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88.68万元,占24.27%;项目支出6206.88万元,占75.73%;经营支出 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 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20.53万元,决算数为7095.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9.44%。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0.75万元,决算数为44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1.41 %,主要原因是:年初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的合同工未纳入预算编制。
(二)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0.42万元,决算数为8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主要原因是:年初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的合同工未纳入预算编制。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未做该预算。
(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29.76万元,决算数为566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57%,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以支定收,有追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988.68 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 1539.31 万元,较2021年减少149.49 万元,下降8.85 %,主要原因是:科目口径不同。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21万元,较2021年增加209.83 万元,增长552.18%,主要原因是:科目口径不同。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9.16万元,较2021年增加73.45万元,增长44.32 %,主要原因是:科目口径不同。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资本性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 40.01 万元,决算数25.3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1.79%;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82万元,增长197.4%,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3.8万元,决算数 0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决算数比全年预算增加0万元,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 。
(二)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26.77万元,决算数9.3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4.85%,主要原因:接待增加。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17.51%,主要原因:接待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2批,累计接待552人次,主要是:国内接待。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外事接待。全年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主要是:无外事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0.4万元,决算数16.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购车。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购车 。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10.4 万元,决算数16.01 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53.94 %,主要原因:单位合并新增应急辆。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5.44万元,增长(下降)2708.7%,主要原因:单位合并新增应急辆。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8 万元,降低100 %,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各种支出等。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387.2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7.2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29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省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 个,二级项目
8个,共涉及资金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
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等 几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需要加强以下几点1.加强对部门预算及支出绩效目标编制管理,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知识,提高绩效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同时将绩效理念和管理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设置量化可考核的绩效指标。
2.加强公用经费控制和管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扭转公用经费严重超预算的局面。
3.加强机构人员编制管理。采取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等措施,逐步消化因机构合并带来的人员超编的现象。
。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目的是保障日常应急管理事务顺利完成。部门完成年度绩效目标,执行情况良好,具有可持续性。
(二)当年预算执行及绩效管理中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措施。
综合部门预算编制及执行、财务状况和人员情况,2022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评价平均得分为81分。从得分情况来看,在财政拨款收入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等方面失分较多。
通过上述分析,部门收支预决算总体差异在基本合理范围,预算编制科学性、完整性有待提升,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通过开展部门决算评价,使我局部门预算管理理念逐步转变,重视财政支出绩效问题,重视支出的责任和成本,重视产出和结果。在决算评价中初步树立了重产出和结果的评价理念,强化了部门责任意识,增强了管理和决策的科学性。由于部门决算评价是一个系统工程,且处于起步阶段,需要进一步加强决算队伍建设,完善评价方法和程序,深化部门决算全过程评价,将预算执行信息融入监督管理,使预算执行信息在监管中的应用常规化;同时以绩效为奖惩的依据,加强绩效信息在部门管理中的指导作用。
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