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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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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宜中央、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21年宜春市市应急管理局部门设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编制人数68人其中:行政编制35人,机关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人数29人,实有人数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09人(含轮换工2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5人。

   

第二部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56.73万元,较去年减少17.92万元,减少0.82%,减少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项目预算减少10%。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2156.73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56.73万元,较去年减少17.92万元,下降0.82%,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项目预算下降10%。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73.3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2.2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25.69万元,变动主要原因:增加了新招录人员。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516.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8.6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83.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7.78%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5.88万元变动原因主要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6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1.84%,较上年下降1.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89%,较上年上升6.02%;住房公积金支出70.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27%,较上年下降1.15%。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项目预算减少10%,同时2020年新进人员若干名。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54%;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26%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6.73万元,较去年减少17.92万元,减少0.82%,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64.9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1.84%,较上年减少1.96%,原因是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1.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4.89%,较上年增加6.02%,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70.6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27%,较上年减少1.15%,原因是人员退休及提拔调出本单位等。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516.8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54%;商品和服务支出127.8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2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8.6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26%原因是单位新进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27.8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10.19万元,减少7.38%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采购预算是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服务,人数增加,同时部分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需要增添设备及桌椅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831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特种设备用车2辆,归属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本级,一般公务用车4辆,全部归下属单位宜春市矿山救护队所有。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6个(含矿山救护队1个),涉及资金383.4万元,全部进行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共有五个一级项目,分别是安全生产管理、应急救援、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和地震事务。二级项目共有6个,此处选择防汛抗旱经费二级项目与地震事务专项经费二级项目公开。

1、防汛抗旱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经研究,确定项目资金22万元,用于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实施主体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确定项目资金22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202111日至20211231日分阶段财政拨款资金到位,设计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持续调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财务制度健全性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质量指标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发生标准内洪水所有水库不垮坝,万亩以上圩堤不溃决,不发生大面积的严重内涝,大中城市和交通干线不受淹,一旦发生山洪地质灾害不造成重大的人员伤。

时效指标

按照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会议、检查等工作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万)

=22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旱涝财产损失减少率()

减少洪涝、干旱灾害损失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以人民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尽量减小财产损失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社会发展,促进安全发展

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安全发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

2地震事务专项经费二级项目。

1)项目概述

经研究,确定项目资金53.4万元,用于组织协调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宜春地震台网运行维护工作,组织防震减灾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组织协调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协调地震防御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办法》

3)实施主体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组织协调防震减灾应急救援工作;组织防震减灾培训、宣传和演练工作。协助矿山企业加强重 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市矿山救护队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确定项目资金53.4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202111日至20211231日分阶段财政拨款资金到位,设计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持续调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财务制度健全性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

质量指标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确保发生地震灾害灾情数据及时报送,根据省地震趋势会商意见合理开展我市震情监视跟踪和应急准备工作,积极参加省地震会商并产出地震趋势会商报告,科学有效开展我市地震科普宣传工作,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时效指标

按照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完成防汛抗旱工作任务

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会议、检查等工作

成本指标

项目预算控制数(万)

=53.4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灾害财产损失减少率()

尽最大努力保障地震数据产出,减少地震灾害风险。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做好监测、合理会商、积极预防、科学救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服务社会发展,促进安全发展

有利于社会发展和安全发展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度90%以上

二、2021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0.97万元,较上年减少14.8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3.8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增减。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

     公务接待费26.77万元,较上年减少21.10%,减少主要原因是:我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和标准控制各项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未增减。增减主要原因是:2021年我局严格控制车险、维修的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购车预算。

第三部分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即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各项支出。

(三)“三公”经费支出:包括日常公用部门和专门项目支出的“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我局(含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相关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8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9

安全生产管理经费

地震事务专项经费

防汛抗旱工作经费

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应急救援工作经费

指导员训练费及比武材料费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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