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宜中央、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为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本级、宜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
本部门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176人,其中在职人员111人(含轮换工2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63人。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总计3764.0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49.09万元),较2018年增加1920.49万元,增长104.17%;本年收入合计3014.97万元,较2018年增加1175.2万元,增长63.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防震减灾局和其他单位部门职能合并,收入大幅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3014.11万元,占99.97%,其他收入0.86万元,占0.0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总计3764.0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647.66万元,较2018年增加1031.28万元,增长63.8 %,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支出大幅上升;年末结转和结余1116.40万元,较2018年增加367.64万元,增长49.10%,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资金下拨和部分政府采购资金下拨较晚,结转用于第二年支出。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912.75万元,占72.24%;项目支出734.9万元,占27.7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21.82万元,决算数为264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3%。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7.08万元,决算数为30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7%,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31万元,决算数为 6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编制预算。
(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 3.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8%。主要原因是:下属矿山救护队归在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范围。
(四)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94.43万元,决算数为227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09%,主要原因是:2019年罚没款返还用于应急管理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1.89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584.74万元,较2018年增加629.01 万元,增长65.8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资奖金支出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47.26万元,较2018年增加101.6万元,增长222.51%,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只能增加,办公费和其他交通费大幅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05元,较2018年增加16.81万元,增长10.62 %,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退休老干部数量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4.84万元,较2018年增加3.92万元,增长426.09%,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增加,配备新的办公设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41.92万元,决算数为14.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47%,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2万元,减少1.41 %,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出国(境),近几年无该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72万元,决算数为 1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03%,决算数较2018年增加0.08万元,增长0.63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工作职能增加,公务接待数量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8年不变,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采购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决算数为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1%,决算数较2018年减少0.28万元,下降18.06%。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63万元,增长34.04%,主要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人员编制数量增加,实际人数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7.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8.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不包括涉密采购项目的支出金额。)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本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09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宜春市矿山救护队)。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8个,共涉及资金395.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7.17%。
组织对“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基地运行维护费”等8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5.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较好,都是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宜春市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宜春市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宜春市安全生产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7.25万元,执行数为315.19万元,完成预算的96.31%。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召开6次例会和2次系统工作会议,排查出的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完成执法计划内执法活动天数和规定的企业数量,对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访暗查,年底实地考核,完成相应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要求;二是推进一项改革、实现两个目标、厘清三份清单、织密三张网络、厉行五项制度、深化十五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百日行动;三是按照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原因:一是监管保障能力薄弱。安全监管力量薄弱与监管任务繁重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乡镇安监机构监管力量严重不足,人员不稳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安全科技强安举措不多。政府对科技强安的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不大;安全科技研发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动性不强,缺乏有效途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安监系统以落实“123356”为主线(即推进一项改革、实现两个目标、厘清三份清单、织密三张网络、厉行五项制度、深化六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严格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安,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包括用于工资、津贴及奖金等的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四)“三公”经费支出: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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