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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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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

二、市应急管理局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依规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权限协调管理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乡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驻宜中央、省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依规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及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改委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情况

     设有秘书科、应急指挥和救援协调中心、综合协调科、火灾防治管理科、防汛抗旱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安全生产执法支队、救灾和物资保障科、政策法规和调统科、规划宣教科和机关党委,共计15个科室。下设两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即:宜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

     宜春市矿山救护队属财政独立核算单位,且属于下属二级事业单位。

(二)人员情况

     市应急管理局行政编制35名,工勤编制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总工程师1名、安全生产监察专员1名、应急指挥专员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50人(含6名参公人员)。

    宜春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事业编制22名,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20人。

     宜春市矿山救护队事业编制7名,队长1名,副队长1名,年末实有人数39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174.65万元,较去年增加331.64万元,增加17.99%,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预算总收入增加。其中:经费拨款补助收入2173.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9.95%;上年经费拨款结转结余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0.0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支出预算总额为2174.65万元,较去年增加331.64万元,较去年增加17.99%。原因: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预算支出总额增加。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747.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0.36%,较去年增加60.92%;项目支出4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9.64%,较去年减少43.59%,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同时根据政府要求,减少开支,压缩项目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79%,较上年增加13.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3.93%,较上年增加54.03%;住房公积金支出7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28%,较上年增加14.64%。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各项支付均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47.6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493.2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85.44%;商品和服务支出138.0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6.3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6.66%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市应急管理局预算支出中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74.65万元,较去年增加331.64万元,增加17.99%,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0%。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0.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2.79%,较上年增加13.65%,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13.93%,较上年增加54.03%,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增加;

3、住房公积金支出71.4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28%,较上年增加14.64%,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人员费用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说明

     2020年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38.0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4.54万元,增长21.63%。其中:办公费6.51万元,较上年增加4.66%;水电费5.66万元,较上年增加4.81%;邮电费7.71万元,较上年增加5.33%;差旅费23.21万元,较上年增加4.55%;会议费3.82万元,较上年增加4.66%;劳务费0.08万元,无增减;物业管理费0.51万元,较上年减少7.27%;维修费1.51万元,较上年增加4.86%;培训费1.58万元,较上年减少8.14%;公务接待费5.42万元,较上年增加3.04%;福利费8.29万元,较上年减少7.68%;工会经费3.68万元,较上年减少7.5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宜春市矿山救护队),未增减;其他交通费43.89万元,较上年增加21.01%;由于2016年公车改革,取消单位用车,增加在职人员车改补贴。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的政府采购预算是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1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机构改革人数大幅增加,同时部分设备已超过使用年限,需要增添设备及桌椅等。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831日,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有7个(含矿山救护队1个),涉及资金426万元,全部进行了项目绩效目标申报。

(九)各项目情况说明(部门本级)

本次公开的重点项目为防汛抗旱经费。

1、项目概述

经研究,确定项目资金24万元,用于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2、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江西省抗旱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实施主体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4、实施方案

    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害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5、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6、年度预算安排

    确定项目资金24万元。

7、年度目标和年度指标

202011日至20201231日分阶段财政拨款资金到位,设计规划资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到位,持续调整,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率。

具体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二、2020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48.13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3.0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3.80万元,与上年相比未增减,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出国(境)考察、培训。

     公务接待费33.93万元,较上年减少1.51万元,下降4.26%,主要原因是我局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大幅压缩“三公”经费总量。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近几年无购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宜春市矿山救护队)10.4万元,较上年未增减,原因是近几年无车辆购置计划,无报废车辆。

第三部分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一般公共服务(类)商品和服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指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宜春市市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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