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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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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框架内,拟订全市安全生产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市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四)承担中央、省驻宜春市企业(煤炭企业除外)、全市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非煤矿矿山、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六)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七)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托承办重大事故审批结案的有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十)受托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十一)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和执业活动。(十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十三)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十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十五)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宜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二个正科级事业单位,宜春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独立核算)。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26人;年末实有人数121人,其中在职人员91人(轮换工27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8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365.4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21.9万元,较2017年增加29.12万元,增长5.98%;本年收入合计1843.57万元,较2017年增加529.81万元,增长40.3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入人员。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839.77万元,占99.7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8万元,占0.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2365.47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合计1616.38万元,较2017年增加484.28万元,增长42.78%,主要原因是:2018年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749.09万元,较2017年增加227.19万元,增长43.5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用于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164.34万元,占72.03%;项目支出452.04万元,占27.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交上级支出)万0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731.85万元,决算数为16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1%。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3.31万元,决算数为240.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3%,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招入人员。

(二)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447.94万元,决算数为131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6%,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结转用于指挥中心项目建设。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6万元,决算数为6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到位。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0.5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955.73万元,较2017年增加152.82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是:2018年下半年调标,2018年增加资金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5.66万元,较2017年减少121.81万元,下降72.74%,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58.24万元,较2017年增加1.8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增退休人员。

(四)资本性支出0.92万元,较2017年减少2.52万元,下降73.26%,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2.05万元,决算数为14.23万元,完成预算的33.84%,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59万元,下降3.98%,其中:

(一)国公出国()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没有人员出国。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5万元,决算数为12.68万元,完成预算的45.53%,决算数较2017 年增加0.13万元,增长1.04%。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7年不变,增长(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不变的主要原因是:无采购公务用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决算数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决算数较2017年减少0.72万元,下降31.72%。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58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69万元,下降47.8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过紧日子,降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8年度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宜春市矿山救护队)、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辆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52.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2.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较好,都是优。

(四)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88.3万元,执行数为442.04万元,完成预算的90.5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召开6次例会和2次系统工作会议,排查出的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完成执法计划内执法活动天数和规定的企业数量,对各县(市、区)政府、“三区”管委会和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暗访暗查,年底实地考核,完成相应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和应急救援演练要求;二是推进一项改革、实现两个目标、厘清三份清单、织密三张网络、厉行五项制度、深化六项整治;三是按照各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安全意识差,安全管理水平低,规章制度形同虚设,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不彻底,隐患排查治理上线率及按15要求线上运行率未达到100%,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屡禁不止。二是安全科技强安举措不多。政府对科技强安的政策、项目、资金的扶持力度不大;安全科技研发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安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主动性不强,缺乏有效途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思想,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市安监系统以落实“123356”为主线(即推进一项改革、实现两个目标、厘清三份清单、织密三张网络、厉行五项制度、深化六项整治),严格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二是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严格措施,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治安,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部门主要指利息收入和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项目1资金绩效评价报告.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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