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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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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宜春市防震减灾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防震减灾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防震减灾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并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管理职能的分解与督促落实。

(二)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起草本地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四)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五)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实施建设工程确定抗震设防要求行政许可,开展行政执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六)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

(七)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八)负责群测群防和地震震情、灾情收集上报工作。

(九)承担本级人民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办事机构职能。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防震减灾工作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宜春市防震减灾局。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0人;年末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86.3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418.83万元,较上年下降60.07%;本年收入合计267.50万元,较上年增长1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增长。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60.27万元,占97.30%;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0;上级补助收入7.2万元,占2.69%;其他收入(利息收入0.03万元),占0.0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总计417.01万元,较上年减少51.86%,主要原因是:宜春市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269.32万元,较上年下降35.70%,主要原因是:宜春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按合同支付项目进度款,项目结余资金正常减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31.13万元,占55.43%;项目支出185.87万元,占44.57%,其中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65万元,基本建设类项目120.87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7.12万元,决算数为38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4%,其中,宜春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基本建设支出年末决算数为120.88万元,其余260.27万元为单位财政年末决算支出;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部门预决算差额134.03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财政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是基本建设类资金,该项目资金是国家发改委批复的中央预算资金,属于宜春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建设待支付的项目进度款。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54万元,决算数为149.41万元,其中,基本建设资金支出120.88万元是避难场所项目建设资金;国土海洋气象支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8.12万元,决算数为221.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6,决算数为1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220.33万元,较上年增长38.73%,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正常增长;商品和服务支出39.94万元,较上年减少6.09%,主要原因是:正常支出减少;基本建设支出120.87万元,较上年减少79.99%,主要原因是:宜春市中心城区应急避难场所项目按合同支出进度款,本年度待支付款项正常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2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195.27万元,较2017年增加51.54万元,增长35.85%,主要原因是:2018年工资调标,2018年增加资金发放;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4.5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在专项支出的费用不在共用经费列支,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2.62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执行非必要不支出以及在专项支出的费用不在共用经费列支的原则,减少费用支出。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较2017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实施了内部监督和控制,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万元(指当年预算安排数,不含上年结转结余),决算数为1.16万元(含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和以前年度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完成预算的17.52%,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47万元,增长68.1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62万元,决算数为1.16万元,完成预算的17.52%,决算数较2017年增加0.47万元,增长68.12%,主要原因是:近年来,本单位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落实公务接待来函接待制度,规范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本年度因工作原因接待次数较上年度有所提高。因2017年公务接待费用基数低,本年度在实际支出不到预算五分之一的情况下,造成增长比例较大的情况。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83万元,比2017年增加2.1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本单位安排两位驻村第一书记,差旅费用和公务用车等费用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专题安排会议学习《宜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市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部署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核实本单位2018年度不存在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预算项目,本年度未进行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下年度,存在符合开展预算绩效的项目,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评价相关规定,最大程度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的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反映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纳入基金管理或参照基金管理,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本部门主要指利息收入和上级政府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开支的费用,具体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的公用经费。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十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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