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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时间: 2024-10-11 16:26 来源: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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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事项名称: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二、事项编码

事项代码:360900-000201025000-QT-007-01-01

三、事项类型

事项类型:其他行政权力

四、办事对象

办事对象:法人

五、行使层级

行使层级:市级

六、办件类型

办件类型:承诺件

七、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发布,第77号修改)第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第十二条:本办法第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审查申请……


3.《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基建监督管理的通知》(赣应急字〔2023〕108号)全省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严格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除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负责审查以外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由省、市、县三级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以下简称“审批职能部门”)分级审查:1.省应急管理厅负责以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地下矿山,省属及以上露天矿山、设计边坡高度150米及以上不足200米的露天矿山,尾矿库。2.设区市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以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省属以下设计边坡高度150米以下的露天矿山。3.县级审批职能部门负责以下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采砂场(不含河道采砂)。各级审批职能部门要严格履行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职责,按照以上明确的职责范围,对实施的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工作负责,不得越权受理和审查。

八、实施机构

实施机构名称: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责任科室:矿山科

实施机构主体性质:法定机关

九、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建设单位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实施机关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请。

【不予批准的情形】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当将有关文件资料转送有审查权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十、数量限制

本事项无数量限制。

十一、申请材料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材料来源

原件/复印件

份数

纸质/电子文件

要求

1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文件

内容完整,真实有效

2

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复制件

政府部门

复印件

1

纸质文件

真实有效

3

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相关文件资料

申请人自备

复印件

1

纸质文件

真实有效

4

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

申请人自备

原件

1

纸质文件

真实有效

5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含主要附图和有关资料,尾矿库建设项目应当附施工图)

申请人自备

原件

2

纸质文件

真实有效

十二、办理流程

(一)预约

申请人可通过0795-3218929电话预约。

工作时间: 9:00-17:00(节假日预约、延时服务)

(二)申请

1、提交方式: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窗口提交。接收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2、工作时间:

9:00-17:00。(节假日预约、延时服务)。

(三)受理

申请人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申请不被受理的,可获得办理机构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中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办理机构要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通知书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办理进程查询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应急管理局窗口。电话:0795-3218929

(五)办理结果

办理结果:审查批复意见。

(六)送达方式

送达方式:邮寄或现场领取。领取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9:00-17:00。(节假日预约、延时服务)。

(七)到窗口次数

到窗口次数:1次。

十三、办理期限

受理期限:当场受理。

法定办结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期限:5个工作日。

十四、事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十五、行政相对人权利

行政相对人享有办理进程查询权、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投诉权等权利。

十六、行政相对人义务

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关系中主要应履行下述义务: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协助公务的义务;维护公益的义务;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十七、咨询途径

(一)窗口咨询

窗口名称: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服务科。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府西路科技之窗宜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工作时间:9:00-17:00。(节假日预约、延时服务)。

(二)电话咨询

电话号码:0795-3218929

十八、监督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795-3216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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