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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办事指南
时间: 2023-07-31 09:36 来源: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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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下列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一)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及其他矿采选业安全评价资质的评价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非煤矿山安全预评价报告主要内容

1.评价对象与依据;

2.建设项目概述;

3.定性定量评价;

4.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评价结论;

6.附图;

(二)评价机构进行现场勘察

七、办理时限

由企业与安全评价机构自行协商确定。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市场行为协商确定。

九、咨询方式

1.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科:07953590900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21224

2.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0795-3218929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2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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