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化工医药资质的评价单位(或中介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价概述;
2.项目概况;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评价单元的划分及评价方法的选择;
5.安全评价;
6.评价分析;
7.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8.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办理时限
由中介服务机构自行确定。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市场行为协价。
九、咨询方式
1.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0795—3590918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2楼1230室
2.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0795-3218929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2楼应急管理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