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在线服务>办事指南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办事指南
时间: 2023-07-31 17:27 来源: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字体:
打印

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报告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的要求;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化工医药资质的评价单位(或中介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评价概述;

2.项目概况;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4.评价单元的划分及评价方法的选择;

5.安全评价;

6.评价分析;

7.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8.评价结论及建议。

七、办理时限

由中介服务机构自行确定。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市场行为协价。

九、咨询方式

1.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07953590918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21230

2.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0795-3218929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2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关闭本页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备案证号:2022005892号-1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西座12楼 联系电话:3590911 邮编:336000
赣公网安备 36090202000062号 网站标识码:3609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