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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办事指南
时间: 2023-07-31 17:28 来源: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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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安全评价报告

二、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三、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机关

市应急管理局

四、设定依据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五、中介服务实施机构

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

六、服务流程及内容

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现状评价概述;

2.建设项目的基本概况;

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和分析;

4.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5.定性、定量评价;

6.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7.安全评价结论。                                       

七、办理时限

指导时限:23个月。

八、收费标准及依据

依市场行为协价。

九、咨询方式

1.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烟花爆竹科:07953590903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西座121227

2.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窗口:0795-3218929

地址:宜春市袁州区宜阳大厦中座2楼应急管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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