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安办字〔2024〕81号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三区”安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严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二、“回头看”内容
对2021年1月1日以来,各级各单位排查整改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信访举报件受理核查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隐患整治方面。核查、核实国务院、省和市安委会(办)巡查督导反馈的问题隐患,上级对口部门专项检查发现或反馈的问题隐患,事故调查报告暴露出的问题隐患,企业自查和各级部门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尤其是发生过事故、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却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业领域,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事故查处方面。核查、核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以及整改评估情况,杜绝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超期未处理到位、防范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三)信访举报方面。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事故瞒报等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及后续核查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杜绝信访举报件处理不认真、走过场,以及久拖不查、压案不查等问题。
三、“回头看”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采取自查自改、核查核实和问责问效方式开展,不分阶段、同步实施、一体推进。
(一)开展自查自改。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梳理2021年以来隐患整治、事故查处和信访举报落实情况等资料,认真对照“回头看”内容要求,全面细致开展自查自改。并建立自查自改问题清单台帐,落实闭环整改,自查自改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核查核实。各地安委办和市有关部门可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采取日常执法检查或暗访暗查方式,对隐患整治闭环整改、事故查处结案和信访举报受理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开展问责问效。各地各部门对涉及企业问题隐患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应报尽报、应移尽移。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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