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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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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安办字〔202481

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三区”安委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走深走实,严查重点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回头看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930日。

二、“回头看”内容

202111日以来,各级各单位排查整改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情况,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信访举报件受理核查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隐患整治方面。核查、核实国务院、省和市安委会(办)巡查督导反馈的问题隐患,上级对口部门专项检查发现或反馈的问题隐患,事故调查报告暴露出的问题隐患,企业自查和各级部门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情况,尤其是发生过事故、有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却未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的行业领域,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等流于形式、敷衍塞责等问题。

(二)事故查处方面核查、核实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责任单位和人员处理及防范措施落实,以及整改评估情况,杜绝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超期未处理到位、防范措施未落实等问题。

(三)信访举报方面。对涉及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事故瞒报等信访举报件的受理及后续核查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杜绝信访举报件处理不认真、走过场,以及久拖不查、压案不查等问题。

三、“回头看”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采取自查自改、核查核实和问责问效方式开展,不分阶段、同步实施、一体推进。

(一)开展自查自改各地各单位要迅速梳理2021年以来隐患整治、事故查处和信访举报落实情况等资料,认真对照回头看内容要求,全面细致开展自查自改。并建立自查自改问题清单台帐,落实闭环整改,自查自改要求在7月底前完成。

(二)开展核查核实各地安委办和市有关部门可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参与,采取日常执法检查或暗访暗查方式,对隐患整治闭环整改、事故查处结案和信访举报受理等情况进行“回头看”。

(三)开展问责问效各地各部门对涉及企业问题隐患虚假整改、纸面整改的,要督促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对发现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要应报尽报、应移尽移。

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每月25日前将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问题隐患整改销号核查核实“回头看”开展情况报市安委办。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7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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