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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
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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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安办字〔202333

宜春经开区安委会,各县(市、区)、宜阳新区、明月山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去年4月,市安委办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讲大考核大实践活动的工作方案》宜市安办字202264号),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方案部署,广泛开展安全知识人人学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巡回宣讲、安全风险防范大家谈、安全隐患随手拍 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活动,取得积极成效,为维护全市安全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深化落实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掀起安全宣传热潮,现决定,2023年持续在全市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现将《宜春市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317日      

宜春市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

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活动引向深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讲话和系列指示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为努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新篇章汇聚应急力量。

二、工作目标

对标宜春市“三比三争”主题活动目标要求,聚焦“隐患就是事故,风险就在身边”,突出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和消防、交通、燃气、涉水等公共领域安全,突出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强化“每个公民都是自己安全的主人”,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着重提高社会动员效能,扎实推动安全宣传与实践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推进每个县市区、各行业领域结合实际至少打造1个立得住、唱得响的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品牌活动,形成合力,掀起热潮。

三、活动内容

20233月起至12月底,按照条块结合、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统筹推进的原则,在全市开展一系列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活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发动,推动全市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采取集中培训、专题会议、班前学习、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深化公共安全文化建设攻坚,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我市安全生产70条措施,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安全发展理念。(牵头部门:市、县安委办,市委、县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二)持续宣传安全法律法规。按照“谁执法、谁检查、谁宣传”普法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对生活安全、生产安全、消防、交通、燃气、涉水、校园、文旅商贸、建筑、能源等公共安全领域法律法规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安全标准、安全注意事项、违反安全规定的成本、危害等,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案例的宣传报道、警示曝光,认真梳理反思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教训。(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委宣传部,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三)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成果,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筑施工和道路交通、航空运输、水上交通、燃气、消防、旅游、校园、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进一步增强公众安全风险意识、防灾减灾能力、事故防范技能、自救互救本领,广泛采取集中、在线、访谈、互动、竞赛、“告知书”“明白卡”“安全海报”等多种形式,打造行业活动品牌,深化安全知识教育。当前,尤其要聚焦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开展一系列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一轮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热潮。牵头部门:市安委办、市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持续开展安全知识考核。按照《宜春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宜春市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制度>的通知》(宜市安字〔20221号)文件要求,在8月底前,由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按照本行业相关规定,根据本行业领域特点组织实施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包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切实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意识(牵头部门:市、县安委办,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五)持续推进宣传实践五进”利用“党建+应急管理”等平台,统筹社区内企事业单位及社区安全网格员、物业管理公司、社会应急力量和志愿者队伍等,全面加强社区安全宣传阵地建设,通过播放微视频、公益广告,悬挂横幅海报,发放安全手册,在户外电子屏、电梯、宣传栏、社区微信群宣传等多种方式,面向社区居民持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科普常识。积极举办 “安全知识明白卡”“安全隐患曝光台”“安全明白人”“安全知识竞赛”“开工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大手牵小手”“安全歌曲连连唱”“安全风险防范进行时”等活动,等活动,有机融入“文明家庭”“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提升家庭、群众避险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精准分析行业特点、群体特征,突出货运驾驶、农村道路交通、旅游密集场地、节假重点时节和学生群体等各团体重点人群,面向企业一线员工和广大社会公众,组织开展安全倡议持续推进安全宣传与实践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牵头部门:各级安委办,责任单位:各级宣传、文明办、教育体育、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消防、市监、妇联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深刻吸取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安全风险防范意识,突出矿山、危险物品、冶金、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消防、校园等重点行业领域,压实监管职责,加强协调联动,推动安全风险隐患“随手拍”更有热度、更具实效,持续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遏大事故,坚决铸牢安全防线,守住安全底线。牵头部门:市、县安委办,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七)持续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坚持正面宣传与适度曝光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各类媒介载体,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健全落实明查暗访工作常态化新闻报道机制和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引导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等参与到安全生产工作中来,聚焦安全生产领域重点热点问题,聚焦群众身边的突出安全风险隐患,通过制作安全生产曝光专题片、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曝光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发生事故的反面典型,深度挖掘剖析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及其教训,分析事故成因,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牵头部门:市、县安委办,责任部门: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

四、强化宣传

(一)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协调联系市、县(区)主流媒体和各行业领域系统内媒体,主动发声,深入宣传报道各地、各部门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工作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正面引导,把握正确方向。

(二)开设专题专栏。在各类媒体和本单位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的重要版面、页面、时段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本行业、本单位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的部署要求、举措进展、特色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适度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三)做好主题活动。以“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12·2交通安全日”“江西最美应急人”评选、“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平安校园”建设和“随手拍”等重大主题活动为契机,按照“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创特色”原则,推进公共安全文化建设创新,组织策划“人人学”“大家谈”“双五进”等各项宣传实践活动,加强互动沟通,回应社会关切。

(四)组织专题访谈。组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组成采访团、组建采访小分队,充分使用好新媒体传播方式,开展专家专访、企业跟访、路人随访等,深入群众、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专题采访、专项宣传,推进安全知识广泛传播,组织活动稿件在主流媒体集中刊登、播放,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活动开展及隐患排查整治等情况

(五)刊播公益广告。用好各地、单位、各行业资源,各级宣传部门要协调本地媒体单位,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屏、地铁公交视频等载体的重要版面、时段,多频次滚动刊播安全公益广告,营造随处可见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加强场地宣传。交通运输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城市广场、主要干道、休闲公园、公交站台、宾馆饭店、学校、公共交通运载车体、高速路口、收费站口、旅游景点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安全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出安全警示标语、“安全倡议”“安全明白注意事项”等。

    (七)编发短信信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不定期向安全生产行为参与人员、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驾照持有人员和广大社会公众,发送以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活动、加强安全意识、提升安全技能、约束遵守安全法规等内容短信。

    (八)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热线、安全生产举报热线、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等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安全参与人员举报各类安全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排查整治情况。邀请记者参加安全检查,实施舆论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有关单位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综合科、规划宣教科),具体负责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协调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相应成立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领导机构,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二)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是我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明确专人负责,推进活动有深度、有广度、有热度。

(三)形成宣传矩阵。坚持问题导向,以广播见声音、屏幕见图像、报纸见专栏、网络有流量、场所挂横幅、手机推短信、制作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宣传海报设计、发放“安全告知书”“明白卡”等方式,紧扣巩固提升行动进度,注重新闻实效,突出各项活动的宣传主题、内容、方式、对象等各方面的重点,把握好正反两方面宣传的质、量、度,开展针对性宣传,形成“矩阵”效应。

(四)突出总结考核。进一步推进安全风险防范大学习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综合考核范围,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加强工作沟通

全市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考核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有关工作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组织单位

备注

1

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各级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纳入地方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作为市县党政正职应急管理培训重要内容

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国务院安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部署。

2

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重温《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市、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不少于1次。

3

在单位门户网站、各单位已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平台(微信、微博等)设立活动专栏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月底前完成,活动专栏保持更新,每季度推送活动或各类安全知识信息不少于6

3

本地主流媒体开设活动专栏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

3月底前完成,专栏全年至少发布、刊登不少于4条信息

4

召开媒体通气会或新闻发布会

市、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

不少于1次(可联合发布)

5

加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

全年

6

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及不安全行为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

全年不少于2至少曝光1个负面案例;至少制作1部警示教育片,并在新媒体平台推送;至少开展1次集中警示教育等。

7

推介先进典型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

同级及以上主流媒体至少推介1个先进典型报道。

8

不定期宣传报道巩固提升行动工作成效、经验做法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有关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其中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2条;各设区市安委会每月不少于5条;“三区”安委会每月不少于2条。

10

组织媒体采访、专题访谈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

不少于1次。

11

编发短信信息

市安委办,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

不少于2

12

悬挂标题条幅、播放安全公益宣传或警示教育片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各单位至少悬挂1条安全标语各县市区政府至少悬挂2条,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社区、学校等至少悬挂1条安全标语;规模以上企业在办公楼、单位门前、车间门前、主要通道等显著位置都要至少悬挂、张贴、摆放3条(块)安全标语、条幅、展板;小微企业在办公楼、单位门前、车间门前、主要通道等显著位置都要至少悬挂、张贴、摆放1条(块)安全标语、条幅、展板。各地、各单位充分使用好本地、本单位各类显示屏,至少开展1次安全公益宣传或警示教育片播放。

13

开展安全倡议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不少于1次。

14

发放安全明白卡、告知书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

不少于1次。

15

组织开展安全宣传与实践“双五进”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

至少开展1类。

16

策划组织系列活动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组织策划安全倡议”“安全知识明白卡”“安全隐患曝光台”“安全明白人”“安全知识竞赛”“开工开学安全第一课”“安全大手牵小手”“安全歌曲连连唱”“安全宣传文化创意”“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巩固提升行动进行时”等活动至少1次。

17

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各县(市、区)和“三区”安委会,市、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8月底前对生产经营单位西感官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注:各地、各单位可根据地区、行业、单位特点组织开展各类活动,不限于以上内容,开展活动通讯报道请及时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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