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宜春机场分公司:
近日,省安委会印发了《江西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方案》(赣安〔2022〕6号),并制定了《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各专题专项目标任务清单》。为认真谋划我市2022年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工作,请各单位对照省工作方案,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制定“巩固提升”攻坚战目标任务清单,明确目标任务、责任部门、整治措施和完成时限。具体分工如下: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规宣科)牵头提出;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目标任务由市应急局(政调科)牵头提出;
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危化科)牵头提出;
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矿山科)牵头提出;
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矿山科)牵头提出,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林业局等部门配合;
6.消防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提出;
7.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交警支队牵头提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市监局、市教体局等部门配合;
8.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提出,市邮政管理局、宜春车务段、宜春机场分公司等单位配合;
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提出,市住建局等部门配合;
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工贸科)牵头提出,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部门配合;
11.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提出,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卫健委等部门配合;
12.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应急局(花炮科)牵头提出;
13.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住建局牵头提出;
14.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市监局牵头提出;
15.商贸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商务局牵头提出;
16.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教体局牵头提出;
17.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文广新旅局牵头提出;
18.能源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发改委牵头提出;
19.农林水安全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清单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提出。
宜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7日